我局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关于“浓香菜籽油”(2020-4-20)的风险监测报告,同日送达经营单位,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北港晨曦百货商店经销的“浓香菜籽油”(2020-4-20)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钟楼区北港晨曦百货商店经销的“浓香菜籽油”进行抽检,样品名称:浓香菜籽油,生产日期:2020-04-20,规格型号:5L/桶,质量等级:四级,保质期:18个月(密封保存),标称生产者名称:太仓祥农有限公司。我局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关于“浓香菜籽油”(2020-4-20)的风险监测报告,《检验报告》(No:FF21-02167F)显示,食品名称:“浓香菜籽油”(2020-4-20),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0-04-20,规格型号:5L/桶,问题项目:棕榈酸,硬脂酸,亚油酸,花生一烯酸,芥酸。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4月26日对当事人位于钟楼区星港农贸市场内(2楼)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并依法送达了《检验报告》(No:FF21-02167F),当事人当场签收,没有提出异议。现场没有发现被抽检的“浓香菜籽油”(2020-4-20),该批商品共购进12桶,进货价55元/桶,销售价59.8元/桶,货值金额为717.6元,上述菜籽油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以及对召回食品采取措施情况
未能召回涉案的“浓香菜籽油”(2020-4-20)。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当事人承诺按照要求采购食品,并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