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我局收到常州富都青枫苑宾馆有限公司的“韭菜2021-01-13”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1年2月8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州富都青枫苑宾馆有限公司生产购进的“韭菜2021-01-13”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2021-CY-钟楼-03),食品名称:韭菜,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21-01-1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我局于2021年2月8日对生产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购进上述韭菜20kg,其中1.6kg用于抽检,销售价8元/kg。将12.5kg用于制作25份菜品,每份菜品单价58元,销毁5.9kg,获利1450元,货值金额共计2147.2元。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常州富都青枫苑宾馆有限公司依法对该批次剩余不合格“韭菜2021-01-13”5.9kg进行销毁。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富都青枫苑宾馆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生产控制,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