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11月17日收到关于“黑芝麻”(2020-10-1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NCP20320404296745342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NCP20320404296745342
食品名称
黑芝麻
采购日期
2020-10-18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淮赵杂粮商行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检验机构
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25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淮赵杂粮商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同一批次黑芝麻125kg,进货价为17.6元/kg,销售价为18元/kg,至案发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2250元,获利为50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酸价问题,不合格原因是农户供货的黑芝麻质量不过关,商行进货查验不严造成。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