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关于“生黑芝麻”(2020-09-0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C20320404296743052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C20320404296743052
食品名称
生黑芝麻
采购日期
2020-09-09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邹区熙优百货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检验机构
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0年11月2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25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钟楼区邹区熙优百货超市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同一批次黑芝麻25kg,进货价为25.6元/kg,销售价为25.6元/kg,至案发,售出1.48kg,无获利,未售出黑芝麻作退货处理。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酸价问题,不合格原因应是上游供货质量不过关,超市进货查验不严造成。
行政处罚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