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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香酥花生”(2020.04.07)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467/2021-00430
组配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1-03-03 发布日期: 2021-03-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于2021年2月4日收到关于“香酥花生”(2020.04.07)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经营的“香酥花生”(2020.04.07)食品(一)抽检基本情况《检验报告》(NO:21F0114096),食品名称:香酥花生,商标:白根柱,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0-04-07,标称生产者名称: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样品数量
关于“香酥花生”(2020.04.07)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21年2月4日收到关于“香酥花生”(2020.04.07)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经营的“香酥花生”(2020.04.07)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21F0114096),食品名称:香酥花生,商标:白根柱,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0-04-07,标称生产者名称: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样品数量:10袋,抽样基数:10袋,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2月4日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当事人于2020年5月23日从常州市华之茂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标称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根柱”香酥花生30袋(150g/袋),进货价4.8元/袋,销售价5.8元/袋。至案发,上述食品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174元,获利30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以及对召回食品采取措施情况

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依法主动告知消费者不要食用抽检不合格食品,并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承诺按照要求保存食品,并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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