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2月8日收到关于“韭菜”2021-1-19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C21320404270530188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C21320404270530188
食品名称
韭菜
采购日期
2021-1-19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北港乡土味农家菜馆
检验不合格项目
腐霉利,mg/kg
标准指标≤0.2
实测值1.6
检验机构
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年2月8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韭菜3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除了抽检用去2.4kg,其于的0.6 kg经当事人制作成菜品2份对外全部售出,没有召回。
原因排查
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构成了未按规定制定、实施原料控制要求的行为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给予警告;
2、处罚款一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四十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无。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