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关于“常州白酒”(2019.10.16)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1年10月21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1320000280835687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21320000280835687
食品名称
常州白酒
生产日期
2019-10-16
型号规格
52%vol、245ml/瓶
标称生产企业
常州金氿酒业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邹区雄桉副食品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
酒精度,%vol,标准指标51.0-53.0,实测值54.1
检验机构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箱×20瓶。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钟楼区邹区雄桉副食品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相关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购进同一批次“常州白酒”食品1箱,20瓶/箱,进货价8元/瓶,销售价10元/瓶。至案发,售出9瓶,退回厂家11瓶,货值金额200元,违法所得90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酒精度超出标准指标,应是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对技术指标控制不精细,对成品检测不严格。
行政处罚
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