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10月13收到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转来的钟楼区会馆浜综合市场蔬菜摊位经营者舒建芳不合格食品“芹菜”的《检验报告》NO:(2021)YN-JD-S0903037,于2021年10月18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本局2021年9月3日对当事人经营的芹菜进行日常监督抽检,并于2021年10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名称为芹菜,编号为NO:(2021)YN-JD-S0903037号的《检验报告》,该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当事人2021年9月3日从凌家塘蔬菜批发市场以13.6元/kg的价格购进3kg芹菜,并以18元/kg价格对外出售。本局2021年9月3日对当事人经营的芹菜进行日常监督抽检,并于2021年10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名称为芹菜,编号为NO:(2021)YN-JD-S0903037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且未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复检。至2021年10月18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54元,获利13.2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至2021年10月18日案发止,当事人2021年9月3日经营的上述香蕉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将抽检结果通报会馆浜综合市场,要求其严格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办法》,及时对未能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销售者,进行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钟楼区会馆浜综合市场蔬菜摊位经营者舒建芳承诺将继续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