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7月8日收到关于当事人经销的原味山楂片(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年04月19日)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7月12日送达使用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西林德华休闲食品店经销的原味山楂片(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年04月19日)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ASH22-022089.001),食品名称:原味山楂片。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0年08月10日。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胭脂红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使用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情况
2022年7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库存的原味山楂片(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年04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依法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常钟市监(鉴)结告字﹝2020﹞303号)、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ASH22-022089.001),当事人确认上述山楂片是其经营的,对抽检结果无异议,也不要求复检。
(三)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调查情况
当事人于2022年4月30日购进原味山楂片20袋在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上述食品已销售18袋,召回2袋于2022年7月22日退货,销售价9.8元/袋,货值金额176.4元,违法所得176.4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1、采购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有关合格证明文件;
2、采购后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相关凭证。
吸取此次教训,该单位将更加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并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控购进关,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