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6月29日收到关于当事人采购的豆腐(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06-0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6月30日送达使用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XC22320404216731680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C22320404216731680
食品名称
豆腐
购进日期
2022-06-08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者名称
被抽样单位
常州市西林实验学校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6月29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年6月30日
(二)销售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 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共计281公斤。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常州市西林实验学校提供了委托经营合同、供货方资质、送货单、检验报告单、进货记录台账和《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该单位共购进豆腐281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问题,此问题应属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鉴于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本局后期会对该单位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应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