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6月9日收到关于嫩豆腐(2022-05-11)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6月14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NO:NJ-J22051754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NO:NJ-J22051754
食品名称
嫩豆腐
采购日期
2022-05-11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新闸陈浩世纪华联惠民超市加盟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检验机构
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6月9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年6月14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嫩豆腐32块。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用农产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抽样销售6块,没有召回。
原因排查
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添加剂超标,应为生产环节问题。
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符合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