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6月9日收到关于当事人经营的韭菜(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年5月13日)的不合格检验报告(NO:NJ-J22052465),于2022年6月14日送达使用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新闸陈芳辉副食品店经营的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NJ-J22052465),食品名称:韭菜(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年5月13日)。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使用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情况
2022年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库存的韭菜(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年5月13日)。执法人员现场依法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常钟市监(鉴)结告字﹝2022﹞706号、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NJ-J22052465),当事人确认上述韭菜是其经营的,对抽检结果,没有异议,未要求复检。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以及对召回食品采取措施情况
该商户农产品销售时候较长,未有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新闸陈芳辉副食品店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并按照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用农产品,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及时清理变质酸败的食用农产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