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7月4日收到关于“七佬爷萝卜干”(2022-05-30)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7月6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C22320282281831030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C22320282281831030
食品名称
七佬爷萝卜干
生产日期
2022-05-30
型号规格
600克/罐
标称生产企业
钟楼区邹区骆绿食品加工坊
被抽样单位
宜兴市官林镇新怡家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30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于2022年5月30日生产上述七佬爷萝卜干50罐(600g/罐),共30kg,至案发已全部售出,销售价14元/罐,上述食品货值金额7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700元。
原因排查
食品不合格原因系当事人生产流程把控不严。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70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生产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