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8月8日收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当事人不合格食品“盐香南瓜子”的《检验报告》(No:(2022)SJZFC-JC4511),于2022年8月8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单号为SC2232000028193360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SC22320000281933603
样品名称
盐香南瓜子
购进日期
2022年7月11日
型号规格
计量称重
采购地
常州马头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常州市信特超市有限公司第六十八连锁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8月8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至2022年8月8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涉案的“盐香南瓜子”5kg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为208元。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经查,当事人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于2022年7月10日从常州马头食品有限公司以32元/kg的价格购进5kg盐香南瓜子(生产日期:2022年7月2日),并以41.6元/kg的销售价对外出售。至2022年8月8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涉案的“盐香南瓜子”5kg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为208元。
原因排查
经排查,为供应商储存运输不当导致。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经营者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