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8月11日收到关于“线椒(购进日期2022-07-12)”与“生姜(购进日期2022-07-10)”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8月16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NCP22320404296739346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NCP22320404296739346
食品名称
线椒
购进日期
2022-7-12
型号规格
散装
标称生产企业
无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荷花远平副食品商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8月11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年8月16日
(二)销售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 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2.5kg。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钟楼区荷花远平副食品商店提供了“线椒(购进日期2022-07-12)”的购进、销售记录,包括供应商资质等材料。当事人2022年7月11日从钟楼区凌家塘市场郭响处购进线椒12.5kg,购进价格为13元/kg,共162元,销售价格为19.96元/kg,抽样3.124kg,销售9.376kg,货值金额249.5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农药残留含量超标项目问题,此问题应属种植环节中,农户使用农药不当导致。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鉴于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本局后期会对该店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店负责人应当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二、抽样编号为NCP22320404296739344的不合格食品
NCP22320404296739344
生姜
2022-7-10
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9kg。
钟楼区荷花远平副食品商店提供了“线椒(购进日期2022-07-12)”的购进、销售记录,包括供应商资质等材料。当事人2022年7月11日从钟楼区凌家塘市场郭响处购进生姜9kg,购进价格为9元/kg,共81元,销售价格为9.96元/kg,抽样3.164kg,销售5.836kg,货值金额89.64元。
二、抽样编号为NCP22320404296736591的不合格食品
NCP22320404296736591
香蕉
2022-5-30
钟楼区荷花恒天食品商店
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7月1日
2022年7月6日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80kg。
钟楼区荷花恒天食品商店提供了“香蕉(抽样日期2022-06-01)”的购进、销售记录,包括供应商资质等材料。该店共购进80kg;抽样3.23kg,销售44.75kg,损耗32.02kg。
抽检问题项目为吡虫啉项目问题,此问题应属种植过程中使用吡虫啉导致。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