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9月8日收到关于“鳊鱼(活)2022-08-16”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姜小艳经营的“鳊鱼(活)2022-08-16”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SHF22G00101038),食品名称:鳊鱼,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8-16,检验结论:恩诺沙星项目(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9月8日对当事人位于常州星港农贸市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并依法送达了《检验报告》(No:SHF22G00101038)、《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001),当事人当场签收,也没有提出异议。现场没有发现被抽检的“鳊鱼(活)2022-08-16”,上述鳊鱼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三)因鳊鱼属于生鲜易腐食品,从抽检到收到检测报告时间间隔太长,所以未进行退货。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当事人承诺按照要求采购食品,并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