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1日,我局收到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2F0928155),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9月27日对常州市凌家塘葛盛华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黄鳝(购进日期:2022-9-26)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检验报告(No. 22F092815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2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黄鳝(购进日期:2022-9-26)在售,执法人员现场依法送达检验报告(No. 22F0928155)、《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和复检。
当事人2022年9月26日以70元/千克的价格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市儒林荣华水产养殖场购进50千克的黄鳝,以80元/千克的价格对外销售,食品货值金额计4000元,违法所得计4000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以及对召回食品采取措施情况
不合格批次黄鳝(购进日期:2022-9-26)已全部售出,未有不合格批次食品退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市凌家塘葛盛华水产批发部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