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收到关于“麻花(椒盐)”(2022-05-22)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当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邹区扁头食品加工场生产的“麻花(椒盐)”(2022-05-22)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6日,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对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常州新桥分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9月14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出具编号No:(2022)食检字第QC22-4812的《检验报告》,标称当事人生产的“麻花(椒盐)”(2022-05-22)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2年9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 至案发,当事人共生产上述“麻花(椒盐)”(2022-05-22)90箱(规格:5kg/箱),销售价格45元/箱,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4050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钟楼区邹区扁头食品加工场依法主动告知消费者不要食用抽检不合格食品,并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邹区扁头食品加工场告知销售商按照要求保存食品,并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生产控制,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