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XC22321181296743058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C22321181296743058
食品名称
话梅味西瓜子
购进日期
2022-05-06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者名称
江苏茂兴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丹阳市云阳镇超多多食品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共计50公斤。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询问调查,收集调取《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生产记录、原料供货方资质、召回公告、原辅料入库验收记录单、销货单、销售单、卡车照片、储存场所照片、协助调查函和复函等相关证据。该单位共生产话梅味西瓜子50公斤,已全部销售。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过氧化值问题,此问题为经销商钟楼区邹区礼江休闲食品商行运输环节未按该食品外包装标注的贮存条件贮存。
行政处罚
收集调取的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生产油脂酸败的食品,违法事实不成立。
整改复查
本局后期会对该单位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应当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移交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邹区分局调查处理。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