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10月19日收到当事人不合格食品生姜的《检验报告》NO:20220922242,不合格食品香蕉的《检验报告》NO:20220922241,于当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钟楼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9月22日对当事人经营的生姜和香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于2022年10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NO:20220922242的《检验报告》,食品名称为生姜,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编号为NO:20220922241的《检验报告》,食品名称为香蕉,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经查,当事人2022年9月21日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后,从供货商“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梁天来香蕉房”购进1箱(13kg)香蕉用于销售,进货价为7.3元/kg,销售价为9元/kg。2022年9月22日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后,从供货商“钟楼区凌家塘市场蔬菜大棚区131号”购进1箱(9kg)生姜用于销售,进货价为7.76元/kg,销售价为9.96元/kg。钟楼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9月22日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香蕉及生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了两份《检测报告》,编号为NO:20220922242的《检验报告》,食品名称为生姜,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编号为NO:20220922241的《检验报告》,食品名称为香蕉,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2年10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未对抽检提出异议,也未申请要求复检。至2022年10月19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17元。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89.64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至2022年10月19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至2022年10月19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已将案件相关情况移送邹区分局处理。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文军平忠副食品店承诺配合调查立即整改,以后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