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10月19日收到钟楼区市场监管局转来的当事人不合格食品大西芹的《检验报告》NO:20220921242,于当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钟楼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9月21日对当事人经营的大西芹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于2022年10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NO:20220921242,食品名称为大西芹,抽样数量为6kg,抽样基数为7kg,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经查,当事人2022年9月21日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后,从供货商“常州市凌家塘群群蔬菜批发部”购进10kg大西芹用于销售,进货价为4.2元/kg,销售价为9.96元/ kg。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9月21日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大西芹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了编号为NO:20220921242的《检验报告》,食品名称为大西芹,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2022年10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未对抽检提出异议,也未申请要求复检。至2022年10月19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西芹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99.6元,违法所得99.6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至2022年10月19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西芹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已将案件相关情况移送邹区分局处理。
钟楼区永红腾启副食品商行承诺配合调查立即整改,以后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