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2年11月9日收到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转来的编号NO:SHF 22G00159134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2022年11月9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号NO:SHF 22G00159134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SHF 22G00159134
样品名称
鲫鱼
生产日期
2022年9月30日
型号规格
食用农产品
采购地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鱼区35-37号于海水产行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永红周翠萍
检验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11月9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当事人12.5kg鲫鱼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400元,违法所得400元。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至2022年11月9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鲫鱼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原因排查
原因不明
行政处罚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已向供货商邹区分局通报相关案件情况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