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2年11月9日收到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转来的编号NO:SHF 22G00159149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2022年11月9日向经营单位“钟楼区永红川华副食品商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号NO:SHF 22G00159149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SHF 22G00159149
样品名称
长豇豆
生产日期
2022年9月29日
型号规格
食用农产品
采购地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刘旭蔬菜批发部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永红川华副食品商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11月9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至2022年11月9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豇豆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465.66元。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未有召回。
原因排查
原因不明。
行政处罚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已向供货商邹区分局通报相关案件情况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