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5日,我局收到鲫鱼(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年9月22日)的不合格检验报告(NO:NJ-J22095689),于2022年10月28日送达使用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常州市共灵新怡华超市加盟连锁店经营的鲫鱼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NJ-J22095689),食品名称:鲫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2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鲫鱼。执法人员现场依法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NO:NJ-J22095689),当事人确认上述鲫鱼是其经营的,对抽检结果,没有异议,未要求复检。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22日从钟楼区凌家塘市场小唐水产商行购进鲫鱼9kg对外销售,上述鲫鱼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为23.6元/kg,货值金额共212.4元,违法所得共212.4元。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经营单位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当事人已于2022年10月28日发出召回通知。至今未有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市共灵新怡华超市加盟连锁店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并按照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用农产品,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及时清理变质酸败的食用农产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