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关于“毛边南瓜子”(生产日期:2022-08-1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示生产者名称: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4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边南瓜子”(生产日期:2022-08-1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示生产者名称: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B5CA09016B5F6059853),食品名称:“毛边南瓜子”(生产日期:2022-08-1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示生产者名称: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情况
2022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库存的涉案“毛边南瓜子”(生产日期:2022-08-1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示生产者名称: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依法送达《江苏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2201658)、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B5CA09016B5F6059853)等材料,当事人确认上述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的“毛边南瓜子”是其生产销售的,对抽检结果无异议,也不要求复检。
(三)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调查情况
现查明,当事人2022年8月13日生产“毛边南瓜子”30箱(3.5kg/箱),2022年8月18日全部销售给南京客户,销售给南京市溧水区徐跃超市店2箱,另外28箱销售给南京众彩销售商。至案发止,上述食品已售完。南京市溧水区徐跃超市店未按照“毛边南瓜子”包装标示要求的储存条件“常温、阴凉、通风、干燥”进行储存。
2022年10月8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溧水区徐跃超市店经营的“毛边南瓜子”(生产日期:2022-08-1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示生产者名称: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1月4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要求复检。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毛边南瓜子”30箱(3.5kg/箱),成本价为150元/箱,销售价为185元/箱,至案发止,上述食品已售完,货值金额计5550元,获利1050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出厂检验义务,并严格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常温、阴凉、通风、干燥”运输和贮存,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