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10月17日收到关于“鸭血(2022-08-10、2022-08-18)”的检验报告,于同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常州市旭旺食品有限公司的“鸭血(2022-08-10、2022-08-18)”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检验报告》(No:FF22-12034F),被抽样单位:江都市江都龙川农贸市场杨可华,食品名称:鸭血制品,生产日期:2022-08-10,标称生产者名称:常州市旭旺食品有限公司,问题项目:产品中检出鸡、鹅源性成分;
2、《检验报告》(No:FF22-12017F),被抽样单位: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奥园百佳宜超市,食品名称:鸭血,生产日期:2022-08-18,标称生产者名称:常州市旭旺食品有限公司,问题项目:产品中检出鸡、鹅源性成分。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10月17日对生产单位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食品库存。
当事人共生产:
1、“鸭血制品”(2022-08-10)数量120箱(规格20盒/箱,435g/盒),销售价格为15.0元/箱,货值1800元;
2、“鸭血”(2022-08-18)数量180箱(规格20盒/箱,435g/盒),销售价格为15.0元/箱,货值2700元。
至2022年10月17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时止,已全部售完。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常州市旭旺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主动告知下游经销商相关情况,并积极排查原因。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市旭旺食品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生产控制,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