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关于“津津乐年糕”(2022.10.1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2022年11月15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经营的“津津乐年糕”(2022.10.18)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SHF22G00188049),食品名称:津津乐年糕,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10-18,样品数量:2.998kg,抽样基数:4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11月15日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向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异议处理申请,2022年11月24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异议处理申请作出不予认可的书面答复。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8日从供货商常州市津津乐食品有限公司处购进上述同一批次食品5kg,销售价为8元/kg,进货时查验了生产厂家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至案发,已全部售出,上述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0元,违法所得为40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以及对召回食品采取措施情况。
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依法主动告知消费者不要食用抽检不合格食品,并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