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3年3月12日收到经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为NO:B5D224013B5F6090964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2023年3月15日向经营单位“江苏理工学院(南苑食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3日执法人员会同检测单位对当事人采购并使用的农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检,2023年3月7日检测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为NO:B5D224013B5F6090964的“线椒”检验不合格报告。
2023年3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并案调查。当事人对上述抽检无异议,也未要求复检。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当事人2023年2月22日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后,从供应商“常州正悦生鲜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以单价2.7元/斤,购进线椒35斤,总金额94.5元。2023年2月23日我局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线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为NO:B5D224013B5F6090964,食品名称为线椒,样品数量为3kg,抽检基数为5.5kg,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2023年3月15日案发止,当事人采购的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线椒全部使用完,货值金额共计94.5元,违法所得94.5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因当事人提供了确切的供货商的详细名称及地址,收到相关材料后已向邹区分局进行了案件线索移送。
“江苏理工学院(南苑食堂)”承诺将继续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