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关于“香蕉”(2023.3.3)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2040429823097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3320404298230975
食品名称
香蕉
采购日期
2023-3-3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邹区彤亨副食品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吡虫啉项目,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16 mg/kg
检验机构
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3月23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6kg。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于2023年3月3日以7.19元/kg的价格购进香蕉16kg。当事人未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购进同一批次香蕉16kg,至案发,上述香蕉已全部售出,销售价格9.16元/kg,货值金额146.56元,违法所得146.56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吡虫啉问题,应是水果种植环节把控不严造成。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46.56元,罚款2000元。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