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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豇豆2023-04-11”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241
组配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2023年5月10日,我局收到“豇豆2023-04-11”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22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编号为XBJ23320404316432555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编号XBJ23320404316432555食品名称豇豆购进日期2023-04-11型号规格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钟楼区北港聚福生鲜超市检验不合格项目问题项目:噻虫嗪和噻虫胺项目,mg/kg标准指标噻虫嗪≤
关于“豇豆2023-04-11”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2023年5月10日,我局收到“豇豆2023-04-11”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22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2040431643255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3320404316432555

食品名称

豇豆

购进日期

2023-04-11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北港聚福生鲜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噻虫嗪和噻虫胺项目,mg/kg标准指标噻虫嗪≤0.5噻虫胺≤0.01实测值:噻虫嗪0.49噻虫胺0.03

检验机构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5月10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5月11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豇豆5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豇豆。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该批次5kg豇豆全部销售完毕。

原因排查

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8.8元,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068.8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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