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关于老姜(2023-04-15)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3年5月22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NO:SH23SX016279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NO:SH23SX016279
食品名称
老姜
采购日期
2023-04-15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新闸四季鲜生活购物超市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噻虫胺
检验机构
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5月19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5月22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老姜5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用农产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现场无库存,其中抽样销售3.046kg,备样1.5kg,剩余约0.5kg已销售完毕,没有召回。
原因排查
种植环节原因造成。
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依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减轻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09.8元,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109.8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无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