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关于“沃柑”(2023.5.2)、“香蕉”(2023.5.5)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20404298232509的不合格食品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3320404298232509
食品名称
沃柑
采购日期
2023-5-2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邹区遵宇水果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苯醚甲环锉项目,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3 mg/kg
检验机构
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6月1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20404298232505的不合格食品
XBJ23320404298232505
香蕉
2023-5-5
问题项目: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值0.053 mg/kg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香蕉8kg,沃柑7kg。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于2023年5月5日从钟楼区邹区宇业香蕉批发部以7.14元/千克的价格购进香蕉28千克。当事人于2023年5月2日从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永旺果品经营部以9.6元/千克的价格购进沃柑12.2千克。当事人查验了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并且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至案发,上述香蕉和沃柑已全部售出,香蕉抽样基数8千克,销售价格9元/千克,沃柑抽样基数7千克,销售价格16元/千克,货值金额总计184元,违法所得184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噻虫胺和苯醚甲环锉问题,应是水果种植环节把控不严造成。
行政处罚
免于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钟楼区邹区宇业香蕉批发部、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永旺果品经营部另案调查处理。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