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3年7月28日收到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转来的编号为No:CZ2023SC0873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2023年8月1日向经营单位“钟楼区永红惠万家超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号DBJ2332040029553134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DBJ23320400295531343
样品名称
赤豆王冰棍
生产日期
2023年6月20日
型号规格
76克/袋
采购地
常州市企鸟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永红惠万家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7月28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8月1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当事人2023年6月22日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后从常州市企鸟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赤豆王冰棍1箱共40袋,销售价为1元/袋。2023年7月4日,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赤豆王冰棍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No:CZ2023SC0873,显示食品名称为赤豆王冰棍,样品数量为20袋,抽检基数为20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8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上述抽检无异议,也未要求复检。至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赤豆王冰棍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20元,违法所得20元。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2023年8月1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赤豆王冰棍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原因排查
生产厂家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无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