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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腌蒜头(2023-07-15)”的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422
组配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3-10-16 发布日期: 2023-10-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23年8月14日我局收到“2023-07-15”批次的腌蒜头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3年5月18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编号为DBJ23320400273543525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编号DBJ23320400273543525食品名称腌蒜头购进日期2023-07-15型号规格/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钟楼区五星季传尚食品商行检验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
关于“腌蒜头(2023-07-15)”的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2023年8月14日我局收到“2023-07-15”批次的腌蒜头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3年5月18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BJ2332040027354352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DBJ23320400273543525

食品名称

腌蒜头

购进日期

2023-07-15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五星季传尚食品商行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中检科(上海)检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8月14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8月16日

      (二)销售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产品腌蒜头2.5Kg。

产品控制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产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共购进“2023-07-15”批次的腌蒜头2.5Kg,抽样数量(含备样)1.91Kg,其余均已售出。

原因排查

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添加剂超标一般属于生产环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导致。

行政处罚

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免予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经营单位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店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保证食品安全。并按照保证法律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并及时清理变质酸败的食用农产品。发现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销售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通报移送

移送南通市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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