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8月14日收到“2023-05-15”批次的蜜枣(分装)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3年8月16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BJ2332040027354475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DBJ23320400273544753
食品名称
蜜枣(分装)
购进日期
2023年6月1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常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五星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8月14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8月16日
(二)销售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2023-05-15”批次的蜜枣(分装)20袋。
产品控制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共购进“2023-05-15”批次的蜜枣(分装)20袋抽样数量(含备样)8袋,其余均已售出。
原因排查
生产环节原料控制不当、厂家贮存不当导致
行政处罚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决定免予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经营单位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店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保证食品质量。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酸败的食产品。发现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销售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通报移送
移送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