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关于白芷(2023-7-24)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10月18日送达常州市凌家塘龙祥南北货批发部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20404298233533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3320402163851611
食品名称
白芷
购进日期
2023-07-16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天宁区天宁远锦调味品批发商行
检验不合格项目
二氧化硫,g/kg,标准指标 不得使用,实测值0.653g/kg
检验机构
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0kg。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2023年6月26日,当事人以32元/kg的价格从滕州市杏花村百味香调味品批发部购进白芷10kg。当事人留存了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销售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2023年7月16日,当事人以34元/kg的价格销售给天宁区天宁远锦调味品批发商行7.5 kg。至2023年10月18日案发,当事人经营的经检验不合格的白芷已全部售完,因抽样基数为7.5kg,所以货值金额255元,违法所得255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问题,不合格原因应是种植环节使用添加剂不当造成的
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山东省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