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辖区内钟楼区凌家塘市场范世荣水产批发部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2303555)和检验报告(No:802300001390),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ZP23320000005133121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ZP23320000005133121
食品名称
鳊鱼
生产/购进日期
2023.10.15
型号规格
无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范世荣水产批发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恩诺沙星,参考值≤100μg/kg,实测值158μg/kg。
检验机构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鳊鱼600千克。
产品控制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以12.2元/kg从宜兴市伟鑫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处购进600kg鳊鱼,以13元/kg的价格销售600kg,因抽样时基数为3.1kg,涉案食用农产品的货值金额为40.3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0.3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恩诺沙星问题,应是养殖环节问题。
行政处罚
免予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