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本局收到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802300001394),同日向当事人送达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ZP23320000005133124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ZP23320000005133124
食品名称
鲫鱼
采购日期
2023-10-15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大钮水产批发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地西泮项目,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14.9μg/kg
检验机构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5日从连云港市长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12.0元/kg的价格购进鲫鱼1000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5日从连云港市长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12.0元/kg的价格购进鲫鱼1000kg,当事人采购食用农产品建立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至案发,上述鲫鱼已全部售出,销售价格14.0元/kg,因抽样数量为2.8kg,涉案食用农产品的货值金额39.2元,违法所得39.2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地西泮问题,应是养殖或者运输环节把控不严造成。
行政处罚
免于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通报当地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