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8日,我局收到“百合(鲜)2023-11-18”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12月11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HF23G0029614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HF23G00296145
食品名称
百合(鲜)
购进日期
2023-11-18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北港情深意浓生鲜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镉(以cd计),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40
检验机构
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12月8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百合5kg
产品控制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百合。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该批次5kg百合全部销售完毕
原因排查
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应为种植环节原因造成。
行政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建议减轻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18元,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218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生产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