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3年12月11日收到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NO:B5DB24002B5F60G6808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2023年12月12日向经营单位“王中才”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号NO:B5DB24002B5F60G6808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B5DB24002B5F60G6808
样品名称
老姜
购进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型号规格
食用农产品
采购地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旭航南北货批发商行
被抽样单位
王中才
检验不合格项目
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1、至2023年12月12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老姜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2、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至2023年12月12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老姜全部售出,无法召回。抽样基数6公斤,货值金额120元。
原因排查
原料问题
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当事人以下减轻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并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12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无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