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本局收到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ZQJY-2024-W0310332),同日,本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向当事人送达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40223342032602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4340223342032602
食品名称
油京果
生产日期
2024-01-08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钟楼区邹区培文食品加工厂
被抽样单位
南陵县云海联华百货超市三里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2箱,3kg/箱,共6kg。
产品控制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于2024年01月08日共生产涉案“油京果”120kg,其中30kg分成10箱销售给宣城市闽旺商贸有限公司,90kg分成30箱销售给常州市凌家塘鑫傻子炒货批发部(凌家塘副食区112号)。2024年1月30日宣城市闽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2箱计6Kg给南陵县云海联华百货超市三里店。当事人张贴召回公告,并联系销售商主动召回,因销售商已将食品售出给消费者,未能召回已销售食品。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酸价超标,应是生产过程中煎炸油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控制。
行政处罚
拟没收违法所得66元,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066元,上缴国库。
。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生产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