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关于苗香居“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467/2024-00282
组配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当事人钟楼区南大街苗香居餐厅不合格食品生姜的《检验报告》No:(2024)食检字第QC24-1238号,我局于2024年5月14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单号为XBJ24320404280632024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单编号XBJ24320404280632024样品名称生姜生产日期2024年4月18日型号规格食用农产品采购地钟楼区凌家塘市场一果蔬菜经营部
关于苗香居“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当事人钟楼区南大街苗香居餐厅不合格食品生姜的《检验报告》No:(2024)食检字第QC24-1238号,我局于2024年5月14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单号为XBJ24320404280632024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XBJ24320404280632024

样品名称

生姜

生产日期

2024年4月18日

型号规格

食用农产品

采购地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一果蔬菜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南大街苗香居餐厅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南京工业大学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4年5月13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4年5月14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至2024年5月14日,上述生姜共进货4kg,采购价15元/kg,其中抽样人员以16元/kg的价格买样3.1kg,其余均已使用完毕,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63.1元。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用农产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4月18日向钟楼区凌家塘市场一果蔬菜经营部采购生姜用于餐饮服务,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经南京工业大学检验,上述生姜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生姜共进货4kg,采购价15元/kg,其中抽样人员以16元/kg的价格买样3.1kg,其余均已使用完毕,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63.1元。   

原因排查

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原因应是农产品种植者未按规定使用农药。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经营者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供货商钟楼区凌家塘市场一果蔬菜经营部我局已另外立案调查处理。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