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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东魁杨梅(2024-05-29)”的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19467/2024-00303
组配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4-08-09 发布日期: 2024-08-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当事人钟楼区南大街夏淑翠果品店不合格食品东魁杨梅的《检验报告》No:(2024)食检字第24ZF0531002,我局于2024年6月25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单号为XBJ24320404316434852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单编号XBJ24320404316434852样品名称东魁杨梅生产日期2024年5月29日型号规格食用农产品采购地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永旺
关于“东魁杨梅(2024-05-29)”的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当事人钟楼区南大街夏淑翠果品店不合格食品东魁杨梅的《检验报告》No:(2024)食检字第24ZF0531002,我局于2024年6月25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单号为XBJ24320404316434852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XBJ24320404316434852

样品名称

东魁杨梅

生产日期

2024年5月29日

型号规格

食用农产品

采购地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永旺果品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

南大街夏淑翠果品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4年6月21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4年6月25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至2024年6月25日,上述东魁杨梅共进货4kg,进货价37.5元/kg,其中抽样人员以60元/kg的价格买样1kg,其余以32元/kg的均价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156元。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问题食用农产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当事人于2024年5月29日向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永旺果品经营部采购东魁杨梅用于销售,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义务。至2024年6月25日,上述东魁杨梅共进货4kg,进货价37.5元/kg,其中抽样人员以60元/kg的价格买样1kg,其余以32元/kg的均价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156元。  

原因排查

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原因有多重可能,种植者、运输者、批发零售的经营者均有可能在经手时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非法添加的物质和相应工具,可以排除当事人非法添加的嫌疑。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东魁杨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经营者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供货商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永旺果品经营部我局已另外立案调查处理。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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