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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杨梅”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467/2024-00329
组配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4-08-13 发布日期: 2024-08-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本局于2024年6月26日收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TWJS24051210的《检验报告》,于2024年6月26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编号为XBJ24320404342734012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编号XBJ24320404342734012食品名称杨梅购进日期2024年5月28日型号规格散装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钟楼区荷花任氏水果店检验不合
关于“杨梅”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本局于2024年6月26日收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TWJS24051210的《检验报告》,于2024年6月26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20404342734012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4320404342734012

食品名称

杨梅

购进日期

 2024年5月28日

型号规格

散装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荷花任氏水果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糖精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4年6月26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4年6月26日

(二)销售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 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3.22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钟楼区荷花任氏水果店进货时未履行索取、留存进货凭证的法定义务。该店共购进5kg,抽样时售出3.22Kg。

原因排查

糖精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96.6元,罚款1000元,罚没款合计1096.6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本局后期会对该店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店负责人应当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无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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