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我局收到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B5E906006B5F60M0713,食品名称为北京二锅头酒的检验不合格报告。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号NO:B5E906006B5F60M071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XBJ24320404295254511
样品名称
北京二锅头酒
生产日期
2020年3月12日
型号规格
500ml/瓶(酒精度:56%vol)
采购地
拼多多平台“多多买菜”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永红侠先生食品商行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4年9月27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后,于2024年03月29日从拼多多平台 “多多买菜”以45.99元价格购进北京二锅头酒1箱(500ml*12瓶)用于销售,进货价3.8元/瓶,售价为8元/瓶。2024年9月2日,我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北京二锅头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测并出具了编号为NO:B5E906006B5F60M0713,食品名称为北京二锅头酒(白酒),商标:京汇福;规格型号:500ml/瓶(酒精度:56%vol);样品数量4瓶,其中备样2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上述被抽检食品库存8瓶已退回商家,其余4瓶抽检购买。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至2024年9月27日案发止,被抽检食品库存8瓶已退回商家。
原因排查
原因不明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已分别向供货商和生产厂家进行了案件线索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