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4年9月27日收到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的编号为NO:B5E906005B5F60M1527《检验报告》。执法人员2024年9月27日向经营单位“钟楼区永红欢畅乐生活超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号NO:B5E906005B5F60M1527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XBJ24320404295255114
样品名称
生姜
购进日期
2024年9月4日
型号规格
食用农产品
采购地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临摊001号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永红欢畅乐生活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4年9月27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当事人于2024年9月4日,以单价18元/kg的价格从钟楼区凌家塘市场地产生姜,蒜米,临摊001号,经营者名叫李洁处,购进上述生姜7kg用于销售,销售价为25.6元/kg,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4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检测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生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NO:B5E906005B5F60M1527;食品名称:生姜,购进日期:2024-9-4,被抽样单位名称:钟楼区永红欢畅乐生活超市,抽样日期:2024-9-5,样品数量:3.19kg,备样数:1.51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全部售出。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农产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至2024年9月27日案发止,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原因排查
原因不明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已向源头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移送了案件线索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