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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生姜(购进日期2024-09-10)”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467/2025-00003
组配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关于“生姜(购进日期2024-09-10)”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4年10月15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编号为SBJ24320000294934556ZX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编号SBJ24320000294934556ZX食品名称生姜生产日期2024-09-10型号规格/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常州冶金技师学院检验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
关于“生姜(购进日期2024-09-10)”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关于“生姜(购进日期2024-09-10)”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4年10月15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BJ24320000294934556ZX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BJ24320000294934556ZX

食品名称

生姜

生产日期

2024-09-10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常州冶金技师学院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二)销售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 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5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常州冶金技师学院查验留存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送货单等材料,并如实记录“生姜(购进日期2024-09-10)”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当事人于2024年9月10日从常州恒之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购进“生姜(购进日期2024-09-10)”5kg,进货价为18元/kg,9月11日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抽样3.3kg(含备样1.6kg),销售价为18元/kg,剩余1.7kg加工为菜品,无法召回,货值金额为90元,违法所得为59.4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此项目属生姜种植阶段违规使用噻虫胺导致。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鉴于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本局后期会对该店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店负责人应当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已将违法线索移送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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