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当事人常州新橙家贰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砀山老树酥梨的《检验报告》No:HJ20250411102,我局于2025年5月7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单号为XBJ25320404319030397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XBJ25320404319030397
样品名称
砀山老树酥梨
生产日期
2025年4月9日
型号规格
称重
采购地
无锡
被抽样单位
常州新橙家贰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5年5月16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5年5月19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至2025年5月19日,上述砀山老树酥梨共进货32kg,配送给当事人15.85kg,进货价3.6元/kg,销售价5.8元/kg,其中抽样人员以5.8元/kg的价格买样6.025kg,截止2025年5月19日其余均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和获利均为91.93元。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问题食用农产品,店方称已经销售完毕。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常州市新橙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向无锡华果汇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砀山老树酥梨,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于同日配送给当事人用于销售。上述砀山老树酥梨共进货32kg,配送给当事人15.85kg,进货价3.6元/kg,销售价5.8元/kg,其中抽样人员以5.8元/kg的价格买样6.025kg,截止2025年5月19日其余均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和获利均为91.93元。当事人得知上述食品抽检不合格后,立即在网店首页醒目位置公示了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没有消费者前来退货退款。
原因排查
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原因是种植者未依法合理适量使用农药。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砀山老树酥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经营者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挑选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供货商线索我局已移送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