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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山药(购进日期2025-05-22)”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467/2025-00251
组配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5-08-22 发布日期: 2025-08-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关于“山药(购进日期2025-05-22)”的检验报告,于2025年6月16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编号为XBJ25320404298230828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编号XBJ25320404298230828食品名称山药购进日期2025-05-22型号规格/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钟楼区北港欧润副食品超市问题项目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关于“山药(购进日期2025-05-22)”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关于“山药(购进日期2025-05-22)”的检验报告,于2025年6月16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20404298230828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5320404298230828

食品名称

山药

购进日期

2025-05-22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北港欧润副食品超市

问题项目

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5年6月16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5年6月16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食品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5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5月22日从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曹华蔬菜批发部以6元/kg的价格购进被抽检的山药(铁杆)15kg,已全部售出,销售价为9.96元/kg,货值金额计149.4元,违法所得149.4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要求,此项目属山药种植阶段违规使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导致。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本局后期会对该公司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的学习,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对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曹华蔬菜批发部进行调查处置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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