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关于“蛋卷酥”(2025.4.9)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5年6月13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ZJ2532000034173235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ZJ25320000341732353
食品名称
蛋卷酥
生产日期
2025-04-09
型号规格
280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常州佰尚嘉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东海县富华商业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柠檬黄,参考值不得使用,实测值0.00314 g/kg
检验机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5年6月13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280克×60袋。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常州佰尚嘉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了“蛋卷酥”(2025.4.9)的生产记录,包括原料供应商资质、出厂检验报告,销售单据。该企业共生产280克×60袋“蛋卷酥”(2025.4.9),已经全部销售。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柠檬黄问题,生产商称可能是原材料中自带的。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减轻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450元,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2045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生产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